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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采电子化交易监管规则不适用《电子招投标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8 18:09:06 阅读:-

猫糊APP发现,湖南省财政厅近日就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的相关问题向财政部致函。财政部经研究向其复函并作出答复。

财政部近日发函明确,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及监管规则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不适用《电子招投标办法》。

财政部明确,按照《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有关要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坚持“公共服务”定位,主要围绕交易服务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不得介入各行业主管部门法定监管职责,不得改变各行业法定交易规则,也不得强制进场交易。

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及监管规则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不适用《电子招投标办法》(发展和改革委20号令)。

猫糊APP发现针对各类采购方式的电子化流程设置,财政部也同样指出,政府采购法实际上规定了多种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所以很多政府采购项目涉及多轮谈判磋商,采购程序非标准化,不宜“一刀切”的按某一种采购方式流程实行全电子化交易。强制要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电子招投标流程,不仅于法无据,也会影响采购效率,不符合41号文确定的“服务高效”基本原则,不符合非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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