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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车随意更换驾驶员,“枫桥”执法助力和谐春运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6 16:53:16 阅读:-

日前,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一支二大队执法人员在G50江北收费站开展的化危品车辆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一辆从重庆开往南川某加油站的装载33吨汽油的渝AH9***号车,运单登记驾驶员与实际驾驶员不符合。根据相关规定,此违法行为将被处于2000元罚款。

经现场调查,运单登记驾驶员李某某受节日聚会影响,无法正常执行此趟运输任务,为避免受到公司处置,李某某便私自找了驾驶员张某帮忙执行此趟任务。被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后,张某感觉非常冤,情绪也比较激动,觉得自己只是帮了朋友一个忙而已,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而且他也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不应当算是违法行为。本着化解矛盾的想法,执法人员对张某进行了从法律规定、责任主体、危害后果等多角度进行了耐心的说理、教育。最后张某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认真地接受了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

随后,执法人员到运输公司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公司表示李某某更换驾驶员的行为公司并不知情,是李某某个人行为,出于线路、车况及危化品应急处置等考虑,公司也有明确制度要求运单驾驶员不能随意更换。为了不积累、不激化矛盾,执法人员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法律法规宣贯,强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醒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经过说理,企业认识到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漏洞,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对案件进行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此,执法部门提醒,由于危险化学物品运输具有特殊性,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运单载明事项进行操作,切勿随意变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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